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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已經有了新思路,將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統一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先行銜接跨界地區空氣質量監控站點體系建設。
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已經有了新思路,將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統一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先行銜接跨界地區空氣質量監控站點體系建設。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長三角地區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攻堅行動方案》),正在征求相關部門和長三角地區有關省市地方政府、企業的意見。
《攻堅行動方案》提出,實現 “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有序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大化工園區整治力度,持續推進沿江、沿湖、沿灣等環境敏感區內存在重大安全、環保隱患的化工企業關閉或搬遷,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推進“公轉鐵”“公轉水”重點工程、柴油貨車治理和船舶排放控制區和綠色港口建設。
目標是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確定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2020年10~12月,長三角地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內;2021年1~3月,控制在58微克/立方米以內。
生態環境部介紹,2018年以來,長三角地區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空氣質量改善明顯。監測數據顯示,2019-2020年秋冬季,長三角地區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7-2018年秋冬季下降22%,重污染天數下降79%。
但多年監測數據顯示,長三角地區秋冬季PM2.5平均濃度仍比其他季節高50%~70%,重污染天氣占全年95%以上,蘇北、皖北主要城市PM2.5濃度仍處于高位。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企業加快復工復產,許多受疫情影響抑制的產能和產量短時間內集中快速增長,秋冬季污染物排放量可能出現反彈,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壓力增大,部分地區完成‘十三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存在風險。”生態環境部有關官員稱。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攻堅行動方案》實施范圍涉及長三角地區的上海市,江蘇省南京、無錫、徐州、常州、蘇州、南通、連云港、淮安、鹽城、揚州、鎮江、泰州、宿遷市,浙江省杭州、寧波、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市,安徽省合肥、淮北、亳州、宿州、阜陽、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馬鞍山、蕪湖、宣城、銅陵、池州、安慶、黃山市。
根據《攻堅行動方案》,長三角地區將研究構建區域生態環境大數據綜合管理平臺,逐步實現常態化數據共享和智能化應用管理。統一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先行銜接跨界地區空氣質量監控站點體系建設。
同時,打造一體互聯的交通信息平臺,支撐區域一體化智慧物流服務,推進多式聯運信息交換共享。完善長三角地區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機制和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機制。推進區域實行統一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清潔生產標準、綠色產品標準和環境執法規范。完善長三角地區聯合執法互督互學長效機制,推動區域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規定一體化。
長三角沿長江化工企業密集,污染排放量大?!豆孕袆臃桨浮诽岢?,上海市全面完成《優“化”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涉及的企業調整提升,完成全市不少于700項產業結構調整任務;
江蘇省全面完成化工企業“四個一批”專項行動,完成距太湖直線距離10公里以內所有冶煉產能,20公里以內6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50噸及以下轉(電)爐,以及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內且不在化工園區的化工企業退出或搬遷。
浙江省完成100個重點工業園區綜合整治;安徽省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推動實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程。
《攻堅行動方案》提出的一些硬性目標還包括:到2020年底,長三角地區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10%以上,重點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0%以上,沿江沿海主要港口煤炭、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基本實現由水路或鐵路運輸;2021年3月底前,力爭柴油貨車檢驗合格率達到90%以上,基本消滅冒黑煙車;2020年底前,長三角內河水域,長江干線和京杭運河的核心港口、水上服務區、待閘錨地基本具備船舶岸電供應能力等。(▲來源: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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